审计网
律师解析:根据相关管理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为劣兽药:1、兽药成份含量与国家标准、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不符合的;2、超过有效期的;3、因变质不能药用的;4、因被污染不能药用的;5、其他与兽药标准规定不符合,但不属于假兽药的。
法律依据: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劣兽药:(一)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;(二)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;(三)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;(四)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,但不属于假兽药的。
黑ICP备1518921508号© 2017-2026 www.y627.com All Rights Reserved